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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0-28

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规范监外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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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河讯为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履职能力,近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指派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松涛赴鄂伦春自治旗法院出庭参加阿某某、陈某某两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庭审活动,积极履行职能。

庭审前,该旗检察院依法对旗法院判决罪犯阿某某、陈某某的《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意见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分别审查,严格对罪犯临床医学诊断病例等材料进行核实,申请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调取社区矫正机构意见,确保庭审过程中发表的意见客观、公正、合法。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就法院出示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住院病例等相关证据材料逐一提出意见,结合全案事实及证据,依法发表检察意见。

以上两起案件是该院首次指派检察人员出庭参加暂予监外执行开庭审理的案件,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从书面审理向实质化办理的重要开端,对今后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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