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奈曼旗任桂珍丢失土地产权证书一本,房屋坐落: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王府花园1号楼二单元五楼西户,证号:20070197号,土地面积:28.95平方米,特此声明。
本人吴玲,身份证号1501031984****146,由于疏忽不慎将呼和浩特恒大城10号楼1026号房收据丢失,(收据编号21002522,收据金额90226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内蒙古鲁桥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2022年10月25日
■公告
张克荣:
本委受理的郝雁文诉巴彦淖尔市兴荣农业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张克荣劳动工资、经济赔偿等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第三人张克荣联系地址无人签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劳人仲字(2022)461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仲裁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临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22年10月25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将武福在与张二栓的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依法持有的不良债权转让给史元。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史元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自公告日起,请债务人武福在、张二栓及相应的担保人立即向史元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史元
2022年10月25日
■公告
韩林兴:
乌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申请人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众支行与被申请人韩林兴、王爱霞、乌海市天宇能源有限公司、安勇、徐玉莲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乌仲裁字第28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乌海仲裁委员会2022年10月25日
■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潮庭游泳健身馆: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孟翠玲、魏丽清、吕权为、杜晓斌4人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劳动工资争议一案,因你单位地址无人办公,且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日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现定于2022年12月7日上午9时在本委(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地址:临河区解放街北一街原解放派出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