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讯近日,由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诉讼的任某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海铁法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任某某在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雇佣他人,在滨洲线395公里附近盗伐铁路防护林杨树64株。经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所鉴定,被盗伐林木立木蓄积共计42.0049 m3,价值人民币18 169.97元。
经合议庭评议,该院对被告人任某某当庭宣判,判处任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整,并判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任某某在原地或异地种植林木256株。 (杨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