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处置不良资产,根据《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内农信发〔2019〕7号)、《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0年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农信发〔2020〕244号)、《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加强抵债资产管理规范不良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内农信发〔2020〕5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清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际情况对2472笔,2080户,本金93177.06万元,本息合计153967.81万元的不良贷款以及6896.07万元抵债资产进行转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清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