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检察院以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建立生态修复基地补植复绿守护青山召开交流研讨会  压实责任强担当法治宣传进牧区“草原法庭”解民忧认罪认罚从宽  快审快结高效开展警务安全检查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专项监督“回头看”深入排查除隐患打开防控“智慧网”社区矫正“不打烊”周密部署积极参战筑牢疫情坚实防线精准排查隐患联动化解纠纷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412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21

伊金霍洛旗检察院以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阿勒腾席热讯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与平安伊金霍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出台了《检察机关拟相对不起诉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管理工作办法》(下称办法),通过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实现惩罚犯罪与社会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有机统一。

《办法》共四章十五条,主要从案件适用条件、启动程序及社区公益服务、程序终止三方面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内容。本办法所称的社会公益服务,是指在检察机关、各镇人民政府的引导教育下,从各镇社会治理需求出发,开展各类无偿公益服务,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适用于危险驾驶、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盗窃等轻罪案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办法》对案件适用范围、嫌疑人参与社区公益服务程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对象及如何终止公益服务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的施行,是检察机关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加强与各单位协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举措。拟相对不起诉嫌疑人通过参加疫情防控值班、为外来务工人员政策宣讲、帮助清洁社区卫生、认领微心愿等社区公益服务,为社区公益作出了贡献,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并现身说法,在反省自己的同时警示身边人,达到了预防犯罪源头治理的良好效果。截止到目前,已对30名危险驾驶案、盗窃案拟相对不起诉嫌疑人适用了该办法。 (刘萍)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