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检察力量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王飞:用实际行动诠释“蒙古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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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20

构建“唤醒”预防帮教体系

用检察力量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星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以落实落细“质量建设年”为目标,主动担起辖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以构建“唤醒”预防帮教体系为主线,坚持创品牌、建阵地两手抓,倾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青蕊未检工作室”品牌,不断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和实践基地建设,在犯罪预防、惩戒教育、观护帮教和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用检察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抓前端治未病

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我院今年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出于一时贪念顺走别人手机的,有一时兴起砸坏共享汽车的,还有帮偷来的电摩托拆掉定位仪的……这些涉案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淡薄,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普法教育事关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塑造和自护意识养成,如何帮助他们系好第一颗“法治扣子”,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这是我院一直努力探索的方向,也为此做了诸多尝试。

一是依托“伙伴”宣讲团“讲法”。联合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由法官、检察官、律师组成的“伙伴”司法宣讲团,担任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截至目前,共开展44场线上宣讲和3场线下宣讲。二是立足两个基地“育心”。充分发挥辖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基地和我院公益林内的法治实践基地作用,暑假期间开展3期“青蕊法治乐学堂”夏令营活动,通过参观教育基地、到公益林认养“成长树”、走进社区参与创城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树立底线思维。三是利用沉浸式普法“入脑”。我院不断创新普法形式,让孩子当“主角”,用舞台剧形式“沉浸式”展现,着力提升普法效果。六一儿童节前,我院青蕊未检工作室与辖区南马路小学共同精心打造了一台由四年级小学生主演的普法舞台剧。不论是表演者还是观看者,都对不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威严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今年以来,我院着力打好普法组合拳,真正把法治精神、法治信仰传递给每一位孩子,唤醒他们的法治灵魂。孩子们凭着在学习生活中对规则的感知和法治的融入,对于“法”的朴素理解正逐步形成。

抓末端治已病

唤醒社会家庭教育责任

我院青蕊未检工作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爱”字出发,“教”字入手,“宽”字把握,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提前介入上发力,引导公安机关转变办案理念,对未成年人最大程度实施少捕慎押,并与公安机关会签《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协作制度》,规范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程序和取证。同时,探索将检察听证做成“法治课堂”,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不公开听证8次,邀请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助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坚持帮教大于惩诫,对于涉罪未成年人不仅要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更要做好帮教观护工作。我院作为回民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设立点,探索与高校、社工组织、司法局协作配合,建立“三诉”帮教观护模式,即诉前临界帮教、诉中观护帮教和诉后矫正帮教,全程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的精准帮教。截至目前,已对14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向其法定监护人发出11份“督促监护令”,对7个家庭开展了教育指导,并跟踪回访两次。同时,与职业学校、技能培训机构及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合作,实施“翱翔”帮教计划,帮助符合就业技能培训的罪错未成年掌握一技之长,用检察之光照亮“迷途少年”的前进方向。

画好社会共治“同心圆”。保护未成年人,不能仅凭一己之力。我院与辖区涉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会签了《社会支持体系共建方案》,先后2次现场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未成年人场所、校园内外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管部门持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以“我管”促“都管”,携手画好社会共治“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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