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讯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坚持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不断优化和提升救助功能,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6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8件63人,发放救助金90.134万元。
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司法救助更好融入服务大局。该院将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涉案困难当事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确保真扶贫、扶真贫、见实效的常态化机制成为助力和保障脱贫攻坚的成果延伸。
转变司法理念,多措并举落实主动救助及时救助。该院针对实践中存在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制度社会知晓度不高,有的当事人不懂得如何提出救助申请这一现实,实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举措,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全员参与,司法救助职能贯穿司法办案环节。该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控申部门定期联合各内设机构办案部门开展排查,主动告知当事人司法救助权利和渠道,切实提升发现司法救助线索的能力水平,让被害人家属真切感受到司法温暖。
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全社会认同参与司法救助。该院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度,形成了支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良好氛围,实现检察工作双赢多赢共赢。 (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