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绘就了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普法的壮丽蓝图,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为全面建设靓丽北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领导了解法治宣传情况。
普法宣传现场。
普法宣传现场。
现场讲解法律法规。
科学立法奠定善治根基
《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明确了禁牧休牧区域范围和周期,由旗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划定禁牧范围,禁牧区域每5年划定一次,休牧期不得少于45天。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新修改的《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明确在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建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5%,旧城改造区新建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0%。
这两个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完善,标志着呼和浩特市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迈出实质性一步。
坚持绿色发展,关注民生领域。呼和浩特市秉持立改废释并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将制定《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呼和浩特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废止《呼和浩特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等17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
立法是法治的龙头,质量是立法的关键,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一件件“察民意、接地气”的地方性法规应时而生,一个个法律空隙被及时填补,夯实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坚固基石。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印发《关于做好市本级现行有效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以及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进一步明确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事项和标准等。
依法行政发展成效凸显
法治政府建设让群众满意的衡量标准之一就是依法行政能力强不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红色商圈的8家企业代表纷纷提出了企业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为此,回民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律所结对共建”启动推进会,积极解答了结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并且,与律所就《回民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交流。
律所面对面收集结对企业面临的问题和诉求,对症下药开具“处方”,及时、认真、规范、高质量出具“法治体检报告”,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将企业、律师事务所结对帮扶制度延伸到其他重点领域和行业,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回民区司法局局长王志灏介绍道。
据悉,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作用的通知》,优化“法治体检”项目清单,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132场次,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呼和浩特市出台《呼和浩特市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制定了236项计划举措,服务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全力打造首府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还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细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线上线下服务标准。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17723件,办结215342件,办结率98.91%。
同时,各级综合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跨省通办”窗口,全市379项事件,实现了“跨省通办”。在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同城通办”事项清单中,市四区通办事项147项,旗县通办事项110项。真正实现了“跨省通办”和“同城通办”双管齐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
公平正义,国之基址。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守牢这一防线,呼和浩特市司法机关经过不懈努力,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全力推进破解“执行难”。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大幅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全市法院执结案件10769件,结案率52.3%,同比提升18.74%,结案用时缩短至107.97天。
全面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对通信电缆悬垂河道,影响行洪安全与城市景观问题,及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督促线缆所属运营商进行集中整治。
充分发挥群众个案监督。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执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全市刑事案件26起、行政案件26起,抽查音视频28条;受理群众个案监督案件13件,纠正违法5件并同步追责问责。
办好民生实事是对老百姓作出的郑重承诺,是必须答好的民生答卷。
“我们通过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等系列活动,打造司法行政‘法援惠民生’品牌。”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道。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全链条法律服务。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千名律师进乡村”活动的通知》和活动方案,开展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服务172次,提供咨询344次。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511件,调解成功1521件,涉及当事人3110人、金额4347万余元。
创新宣传延伸普法半径
“试用期员工隔离在家,工资怎么发?”
“疫情管控期间不能上班,按什么假办理?”
“疫情期间,社保费用产生滞纳金怎么处理?”
……
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举办的“送法进企业”线上普法培训中,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刘东刚正在为全市1300多家大中小企业,5.6万人次送来了“及时雨”。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充分利用形式新颖、丰富多彩、互动交流的全新普法手段,及时、全面、准确的推送政策解读、工作举措,不断提高线上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呼和浩特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全市56个部门单位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扎实开展全民普法活动。先后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族法治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1次,参与群众46万余人次。在线上开展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并深入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在不断丰富普法宣传载体的基础上,补强短板,强化弱项,提高新时代普法的实效性,精心组织开展了“八五”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不同群体针对性开展普法,致力于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努力构建普法大格局。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本版图片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