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按照公安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安厅关于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部署要求,全区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正在开展的“减量控大”“百日行动”“双清双打”“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按照“外圈保内圈、内圈保核心”的原则,坚决守好祖国“北大门”、筑牢首都“护城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力确保进京道路安全畅通。9月1日起,各环京出疆通道公安检查站启动一级加强勤务,对进京方向的车辆、人员、物品实行严格查控,严防各类不安全隐患通过我区流入重点地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作用,依托交警执法站,严管长途客车、旅游包车、面包车、校车重点车辆,严查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督促进京客运企业严格落实“点对点”运输,进京后统一在终点站下客,接受公安机关落地安检;加大运输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车辆管理力度,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逢车必查。同时,在党的二十大闭幕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暂停通往或途经北京市及周边地区的剧毒化学品运输审批。
深入开展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强化重点运输企业监管,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场站开展隐患排查,采取约谈、限期整改以及停运整顿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督促企业建立重要节点自查机制,对所属“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及驾驶人开展集中自查,严防“带病”车辆上路运营;推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通过缉查布控系统拦截和车辆登记地源头清剿的方式,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和“营转非”大客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等隐患车辆的清零力度;持续推进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
大力开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针对重点车辆、突出违法行为、重要时段,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查严管违法行为力度;落实网上网下结合查控机制,提升路面管控效能。公路方面,积极联合交通部门查处大客车和大货车“三超一疲劳”、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6座以上小型客车超员载客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农牧区方面,加强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严查轻型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用好农牧区“两站两员”,规范运行管理,落实教育劝导措施;城市方面,保持酒驾醉驾严管严查态势,创新酒驾醉驾治理方式,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持续推进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行公安部《国省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手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实际对道路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各地集中排查易凝冻结冰、易发团雾的桥梁高架、急弯陡坡、长大下坡隐患点段,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管养单位提早采取防范措施。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结合实际全部整改到位;对今年以来道路隐患治理,特别是“三必上”“五必上”进行“回头看”,逐点、逐段检查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迅速采取临时性安全通行保障措施,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切实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省级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督办的通知》要求,紧密联合交通、气象部门实地调研踏勘恶劣天气高影响道路状况,细化分工,落实优化提升措施,针对恶劣天气做到第一时间发布出行提示和管控信息,引导群众有序通行,并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沟通会商和联动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演练。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整体防疫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医疗机构、隔离点、核酸检测点周边秩序维护,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封控、确诊病例流调溯源工作,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在重点区域配置应急处突力量,在做好常规处突备勤任务的同时加强突发疫情封控处置工作。 (刘芳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