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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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8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14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刘志强、梁瑞花、刘慧宾、米彩虹、何祯龙、李玲先、贾永平、张改转、张永平、李美云: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659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张永平、李美云、刘志强、梁瑞花、刘慧宾、米彩虹、何祯龙、李玲先、贾永平、张改转: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661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14日

刘志强、梁瑞花、刘慧宾、米彩虹、何祯龙、李玲先、贾永平、张改转、张永平、李美云: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662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14日

张永平、李美云、刘志强、梁瑞花、刘慧宾、米彩虹、何祯龙、李玲先、贾永平、张改转: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66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14日

王团英、任建峰、张小艳、张双柱、彭利平、李金梅: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740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14日

侯艳茹、焦计东、董杰:

本院受理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乌达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744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14日

杨文金、王林叶、降利军、邓引弟、郭利君、郝小燕、左威隆、张大女: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820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14日

张二闰女、刘富专、刘红雨、周建琼、刘小红、高丑女、刘彩霞: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821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雎永飞、彭巧芬、陈亮亮、彭媛、李军平、周六六: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822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付建军、尉蓝、吴文军、张荣梅、高玉成、田瑞改: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86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高玉成、田瑞改、付建军、尉蓝、吴文军、张荣梅: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864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蔺剑涛、张晶:

本院受理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918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夏永峰、卢俊英、潘晓永:

本院受理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962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刘天东、杨安娜、呼和浩特市真色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965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段红如、张会敏、段倩茹、范喜龙、赵国良、郭锋、段慧永: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966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张国栋、王慧娟、赵来俊、胡海燕、赵栓如、安桂枝、李瑞林、张耀文: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996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张瑞庭、王丽英、武芳芳、王俊文、张志峰、李艳、云志军、肖宝中: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998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戴彪、严蔚萍:

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002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孙布日:

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00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祁二毛、田三小:

本院受理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042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刘瑞峰、王海霞:

本院受理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044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李志华、董迎凤:

本院受理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乌达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046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杨尚、孙亚男、内蒙古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腾瑞农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051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内蒙古正翔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融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杨涛、乌云斯琴:

本院受理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汇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054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贺志军、郭兰兰:

本院受理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汇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087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邢增平、宋爱团、张前威、史前在:

本院受理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汇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088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贾三娃、南四格、胡乐小、刘永强、焦苗苗:

本院受理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09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李志强、武春霞、王连喜、庄海燕:

本院受理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214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韩卿: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240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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