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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7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09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孙雨燕、李俊新:

本院在受理陆军诉孙雨燕、李俊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陆军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向孙雨燕、李俊新公告送达(2022)内0826执11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2)内0826执1116号查封执行裁定书、(2022)内0826执1116号之一查封执行裁定书、(2022)内0826执1116号之二拍卖执行裁定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腾房公告,对孙雨燕所有的位于杭锦后旗陕坝镇瑞兴家园小区3号楼2单元601室房屋(合同编号:2014-9005844,建筑面积:123.5㎡)予以评估、拍卖,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本公告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杭锦后旗人民法院西四楼电梯对正接待室摇珠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至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同时告知孙雨燕、李俊新在选定评估机构后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达杭锦后旗陕坝镇瑞兴家园小区3号楼2单元601室房屋参加评估现场勘验,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组织现场勘验,届时评估机构将作出评估报告,通知孙雨燕、李俊新于现场勘验后第10日来我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报告有异议,在领取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对报告的认可,我院将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标的物进行拍卖。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内蒙古准兴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树林石料供应中心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张永祥:

本院受理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929民初4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四子王旗人民法院东八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效力。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王小平:

本院受理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929民初5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四子王旗人民法院东八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效力。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乔玉贵:

本院受理(2022)内0929民初1666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子王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曹全有:

本院受理(2022)内0929民初1391号原告温丽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沈彩霞:

本院受理原告李飞诉沈彩霞高婚纠纷一案,(2022)内0125民初13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定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张振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川县影视西街支行诉张振华信用卡纠纷一案,(2022)内0125民初13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李彩霞、巴特尔: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川县支行诉李彩霞、巴特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内0125民初130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马宁:

本院受理原告高云光诉被告马宁、第三人李明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2)内0826民初2444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王枫:

本院受理原告孙庆童诉被告王枫、王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2)内0826民初2729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刘生保、刘桂扯、张振平、马文强: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生保、刘桂扯、张振平、马文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2022)内0826民初2871号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杭后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马文强、刘生保、刘桂扯、张振平: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马文强、刘生保、刘桂扯、张振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2022)内0826民初2870号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杭后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张强、李倩茹、张波、孙鹏越: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强、李倩茹、李作军、张波、孙鹏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2022)内0826民初2846号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杭后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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