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俊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曹俊英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内7101民初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9月9日
郭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内7101民初6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9月9日
祁祥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内7101民初6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9月9日
张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内7101民初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9月9日
郭永兵: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内7101民初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9月9日
王援埃:
本院受理王启河申请执行王援埃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08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陕西隆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胡小兵:
本院受理袁怀勇申请执行陕西隆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胡小兵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刘玮:
本院受理哈斯塔那申请执行刘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刘贵彪:
本院受理杜丽申请执行刘贵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9日
内蒙古纳益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韩保庆、韩素祯、韩雪燕申请执行内蒙古纳益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4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9日
张赟哲、杨松松:
本院受理孙淑梅申请执行张赟哲、杨松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8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郝军智:
本院受理云海军申请执行郝军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范国强:
本院受理范源申请执行范国强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3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王兴元:
本院受理王兴元罚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8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安瑞林、杨艳霞、周利、尹连奎、邢丑龙、陈恩枝、刘团员、王润桃、王文俊、周转女、陈晓龙、吴洁: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瑞林、杨艳霞、周利、尹连奎、邢丑龙、陈恩枝、刘团员、王润桃、王文俊、周转女、陈晓龙、吴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3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安瑞林、杨艳霞、周利、尹连奎、邢丑龙、陈恩枝、杨秀秀、张杏枝、田四青、徐玉白、刘体俊、党利利: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瑞林、杨艳霞、周利、尹连奎、邢丑龙、陈恩枝、杨秀秀、张杏枝、田四青、徐玉白、刘体俊、党利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3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安瑞林、杨艳霞、周利、尹连奎、邢丑龙、陈恩枝、郭瑞、徐红霞、郭建中、侯凤英: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瑞林、杨艳霞、周利、尹连奎、邢丑龙、陈恩枝、郭瑞、徐红霞、郭建中、侯凤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32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安瑞林、杨艳霞、周利、尹连奎、邢丑龙、陈恩枝、郭瑞、徐红霞、郭建中、侯凤英: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瑞林、杨艳霞、周利、尹连奎、邢丑龙、陈恩枝、郭瑞、徐红霞、郭建中、侯凤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3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宗月云:
本院执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宗月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79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和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宗月云的银行存款141115.97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或扣留提取其等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等值得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任生吉:
本院执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任生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63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任生吉名下所有的蒙AJ 8756五菱牌汽车一辆、蒙AK8666奥迪牌汽车一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王雷刚:
本院执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王雷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63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王雷刚名下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碱滩卷烟厂住宅小区2号楼5单元1层西户房屋。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刘刚:
本院执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刘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795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和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刘刚名下所有的蒙ARU597起亚牌汽车一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郑科:
本院执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郑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60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和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郑科名下所有的蒙AEH599丰田牌汽车一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冯志海:
本院执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冯志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631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和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冯志海、杨宏丽名下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丽苑阳光城名仕居4号楼4单元5层502号房屋)。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杨红风:
本院执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杨红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599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和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杨红风名下所有的蒙AEA729雪佛兰牌机车一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米燕茹:
本院执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米燕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794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和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米燕茹名下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云中路西苑北小区12号楼3层3单元东户房屋)。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陈金耀:
本院执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陈金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638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和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陈金耀名下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云中路万锦水云天1号楼7层1单元706号房屋)。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张相民:
本院执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张相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600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和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张相民名下车牌号为蒙EH7023福田牌汽车一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齐所柱:
本院受理原告王放与被告齐所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23民初13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齐所柱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王放借款100000元;二、驳回王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52元,由齐所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