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科坚通讯员赵婷)13岁的被害人珍珍(化名)骑电动车在广场上玩,因急停避让致使在旁边玩耍的小女孩受惊倒地,珍珍和女孩姥姥发生口角。在一旁健身器械锻炼的杜某上前劝阻,随后与珍珍起了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最终导致二人互为轻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嫌疑人杜某是一名工人,患有精神疾病,经鉴定其属于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病休多年,全家人靠低保和微薄的工资维持生计。承办此案的办案组认为,基于案件事实、嫌疑人家庭及精神状况,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是最适宜的方式。最终,承办人想方设法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顺利化解矛盾,实现最佳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