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金秋亮剑”促执行情法并举护权益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最佳办案效果上好法治“第一课”筑牢安全“防护墙”高标准选树典型  提质效推动工作开展专题培训规范行业管理注重案卷评查工作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评查社区矫正工作  提升执法工作能力举办专项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新建技能培训基地促进特殊人群改造万名律师进乡村送法下乡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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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7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09

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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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岳科坚通讯员赵婷)13岁的被害人珍珍(化名)骑电动车在广场上玩,因急停避让致使在旁边玩耍的小女孩受惊倒地,珍珍和女孩姥姥发生口角。在一旁健身器械锻炼的杜某上前劝阻,随后与珍珍起了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最终导致二人互为轻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嫌疑人杜某是一名工人,患有精神疾病,经鉴定其属于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病休多年,全家人靠低保和微薄的工资维持生计。承办此案的办案组认为,基于案件事实、嫌疑人家庭及精神状况,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是最适宜的方式。最终,承办人想方设法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顺利化解矛盾,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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