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人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第二届“全区专家型法官”评选活动。近日,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评审、评选委员会评议、高院党组审定、公示等程序,自治区高院评选产生了12名第二届“全区专家型法官”。
本次评选活动的参评对象是全区各级法院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审判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任命法官后从事审判执行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员额法官。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参评资格,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在对全区各级法院逐级推荐的参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邀请由法学专家代表、律师代表、检察官代表和法官代表组成的专业评委对参评对象的业务水平、研究能力、理论素养和专业造诣进行集中评审,再经过评选委员会审议、高院党组审定后最终确定了第二届“全区专家型法官”人选。
近年来,自治区高院把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人才培养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培养机制、强化管理使用,逐步建立起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人才梯次培养模式,形成了多层次和一定规模的审判业务带头人队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