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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3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02

东河区司法局:创新教育矫治“心”模式 推进社区矫正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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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祯)今年,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出实效、上水平、创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监管理念,紧抓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充分发挥“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中的积极作用,创新探索了“1+3+3”教育矫治“心”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搭建“一个”平台打造社区矫正“心”生态

东河区司法局聘请专门从事犯罪心理学研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武玉荣老师,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室,搭建了融合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咨询和心理测评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武老师工作室”,室内设有沙盘区、咨询区、测试区等功能版块,每周固定时间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推行“三早”机制

构建社区矫治“心”模型

开展“早评估”。东河区司法局坚持心理测评全覆盖,选用等级管理评定量表和90项症状量表(SCL-90)测试,在入矫、矫正中期及期满解矫各个阶段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量表筛查评估,全面了解矫正对象社会适应性、风险性及心理健康状况,为心理矫治提前做好准备。自2021年引入心理测试以来,新接收4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均进行了心理测试,制定了“处方式”心理矫治方案。

做到“早发现”。东河区司法局按照《东河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及心理测试评估结果,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水平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即对应“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管理等级,对每个等级采取跟踪时效评估,对发现的情绪不稳定、思想压力大的矫正对象均及时进行了心理疏导,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

实现“早干预”。东河区司法局抓住个案咨询“着力点”核心,结合新入矫人员个性特点、工作生活实际,制定了个性化教育矫治方案,对心理有波动、生活有变化、工作有调整的矫正对象提高管理等级的同时,提供个案专项心理辅导和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

抓住“三点”核心

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以教育为中心,实现从“矫其行”到“矫其心”。东河区司法局依据犯罪类型、犯罪原因、家庭状况等不同情况,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类教育。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丰富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知识,重点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监管为核心,实现从“能管住”到“管得好”。东河区司法局秉持“因人施教、个案矫正”原则,认真把握宽严幅度,注重教育与感化,与全区13个司法所建立响应机制,密切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问题,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支持系统,促进其心理健康状况良性发展,有效降低再犯罪率。

以帮扶为重心,实现从“能回归”到“塑人生”。针对生活无着落、就业有困难等特殊矫正对象,积极排查化解风险隐患,通过走访调查和研判分析等方式找准问题核心,积极协调各镇(街道)以及民政部门,对就业困难的1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以及推荐就业信息,对生活无着落的3名矫正对象开展困难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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