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警方打掉一个专门诈骗老年人的犯罪团伙铁警为民办实事破案挽损暖民心  群众致谢送锦旗警民签订承诺书  共同捂紧“钱袋子”夯实基层党建促进警务提升救助野生动物  保护生态安全
第06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402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01

敖汉旗警方打掉一个专门诈骗老年人的犯罪团伙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新惠讯近日,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丰收派出所联合刑侦部门,打掉一个专门以农村老年人为作案目标的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8月21日,敖汉旗公安局丰收派出所接到本辖区村民徐某报案,称其被诈骗2000元,对方冒充的是敖汉旗政府扶贫办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嫌疑人杨某自称是敖汉旗扶贫办工作人员,被害人徐某将2000元现金作为保证金交给对方,对方承诺第二天返还,事后被害人徐某与村委会核实后发现自己被骗。派出所将警情通报给刑侦大队,并展开联合侦查。经过大量摸排走访和调查取证后,警方发现嫌疑人杨某、王某和魏某具有重大嫌疑。经过进一步分析研判,警方充分掌握该团伙行动轨迹后,于8月22日实施抓捕,最终在辖区某旅店内将该团伙3名成员成功抓获。

经核实,该团伙3名成员均系吉林省长春市人,在嫌疑人王某主使下,伙同杨某、魏某驾驶一辆东风风神面包车来到敖汉旗。3人经过密谋,冒充敖汉旗政府扶贫办工作人员,在敖汉旗境内各乡村走家串户,招摇撞骗。3人在兜售洗衣液的同时,赠送假“金项链”“金戒指”“银手镯”等物品,并承诺可以参与抽奖,奖品有电动车、液晶电视、电饭锅、大米、白面等,诱使被害群众购买或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从而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被害人徐某缴纳了2000元保证金,嫌疑人杨某承诺第二天就退还给他,还会赠送一辆电动车,并当场从车内抬下一箱洗衣液(价值100多元)给他留下。事后,被害人徐某通过村委会核实才发现自己被骗,随后选择报警。

据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因为农村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喜欢贪图小便宜,所以他们专门选择农村老年人作为作案目标。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王某和魏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敖汉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串并、深挖工作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焦云川 韩庆伟)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