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回民区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嘉宇晨校车公司开展安全检查。期间,民警检查了校车标志、轮胎、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并对驾驶人、照管员的相关资格进行了审查。民警要求公司严格落实驾驶人管理制度,要对校车驾驶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校车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和交通管理工作,确保校车运行和师生乘车安全。
张景荣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