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扎实开展全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治区司法厅坚持目标和效果导向,指导各地落实“三大任务”打造提质增效“聚能环”,助力2022年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年跑出“加速度”。
靶向精准消除“三无所”。自治区司法厅配合机构编制部门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推动政法专项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解决司法所无司法专项编制问题;采取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司法所辅助人员、公益岗位招考、社会志愿者等多种方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解决部分司法所无工作人员问题;按照现行的司法所用房标准,通过新建、改建、置换、购买、租赁等方式,解决部分司法所无办公场所的问题。
复核和评定一级司法所。自治区司法厅按照旗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对新申报评定的一级司法所开展初审、各盟市司法局依据一级司法所建设标准组织复审、司法厅组成考核验收的步骤对2018年至2020年命名的400个一级司法所进行复核;开展一级司法所评定和命名工作,2022年,全区一级司法所应达到500个。
复核和评定示范司法所。自治区司法厅对2018年至2020年达标创建中的示范所进行复核,培育和打造一批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每个盟市至少再打造2个示范司法所。今年,全区示范所达到50个,示范司法所将从一级司法所中产生,示范司法所复核和评定参照一级司法所的条件、程序和步骤同时进行。
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注重组织领导,坚持“一盘棋统筹”,细化具体实施举措,形成了主要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良好工作局面,绘就了全方位、多维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施工图”。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