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贺峰、蔚贺鹏: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杨立军与被申请人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蔚贺峰、蔚贺鹏、刘永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杨立军与被申请人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蔚贺鹏、张春生、蔚丽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杨立军与被申请人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蔚贺峰、蔚丽坤、郭友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民再97号、(2022)内01民再98号、(2022)内01民再9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6日
张喆: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张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丁宝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丁宝强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徐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徐飞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李巧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李巧玲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李凤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李凤玲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李双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李双喜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赵为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赵为虎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胡晓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胡晓东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侯全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侯全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师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师伟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1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贾俊怀: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判庭领取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刘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654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判庭领取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吴洪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648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判庭领取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刘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判庭领取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周红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判庭领取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张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判庭领取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郭利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郭利珍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2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赵春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赵春燕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冯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冯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周小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周小伟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郭文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郭文光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樊文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樊文俊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杨玫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被告杨玫瑰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1民初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8月26日
张月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子王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929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2022年8月26日
杜斌:
本院在执行周瑞军申请执行杜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兴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内0924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该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险告知书、拒不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6日
樊永世、王秀兰:
本院受理刘贵生、刘俊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929民初8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四子王旗人民法院东八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6日
粟丽霞:
本院受理四子王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何日愣高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四子王旗人民法院东八号法庭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开庭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2022年8月26日
张新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新字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7102民初5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