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宣传进村屯安全意识入民心联勤联动排隐患  护航汛期平安路车辆自燃真危险  防患“未燃”是关键“牵线搭电”暖心解困  外国游客连声称赞无证假证难逃法眼  交通安全常怀心田客车高速爆胎  交警紧急救援
第07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398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8-25

无证假证难逃法眼 交通安全常怀心田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和浩特讯为了营造平安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近日查获了两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月9日16时50分,呼和浩特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昭君收费站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人看到交警后神情紧张、目光躲闪,这一情况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随即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声称驾驶证压在行李里,不方便取出。随后,民警根据其身份证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得知该驾驶人的驾驶证于2014年注销,现属于无证驾驶。

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10日10时30分,呼和浩特大队执勤民警在呼和浩特东收费站对一辆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神情紧张,出于职业敏感,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以及车辆进行了详细核查。经核查发现,该驾驶人使用的驾驶证涉嫌伪造变造。驾驶人见无法掩饰,随即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了解得知,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因饮酒驾驶被暂扣以后没有重新考科一,一直抱着侥幸心理使用假证开车。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做出了相应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以身试法。

(解蕊)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