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不存在“2022年红绿灯新国标”凝心聚力齐动员  打好创城攻坚战加强行业管理  规范营运行为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远离交通事故伤害关于调整五塔寺东街、五塔寺前街、东五十家街、西五十家街和大学西街部分路段机动车通行方式的交通管理通告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398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8-25

凝心聚力齐动员 打好创城攻坚战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鄂尔多斯讯 创城工作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公安交管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公安局党委统一安排,立足“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惠民生、促发展”职能职责,闻令而动,全警动员,全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8项攻坚战,全市道路交通设施进一步配全优化,交通警情数量、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城区拥堵治理、机动车停车秩序、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极大改观,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水平明显提升。

7月29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陶安良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对创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要求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把创城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吹响创城攻坚“集结号”。8月9日,陶安良再次组织召开视频会议,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面吹响创城攻坚“冲锋号”。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成立以支队长李永胜为组长,支队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交管大队、支队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创建工作。支队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八项攻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立了支队领导包旗区、大队领导包片、中队领导包段、民警包点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实行“东伊康”三地交叉互检工作模式,每日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对账销号,及时整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陶安良、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李永胜连续多日深入东伊康核心城区,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慰问一线执勤民警、辅警。

7月22日、8月16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先后2次抽调警力260人深入东胜区和杭锦旗开展“平安4号”“平安5号”集中统一行动。各大队同频共振,最大限度将警力、警车、装备陈兵路面,科学设置执勤点,形成犄角态势,营造强大整治声势。两次行动共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58起,其中酒驾醉驾135起(醉酒驾驶62起,饮酒驾驶73起)、无证驾驶19起,准驾不符4起。

从7月30日起,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每日抽调机关警力40人定点支援东胜区开展创城执勤工作,负责重点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不安装号牌以及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行为。

7月28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车管理工作座谈会,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共同加强对共享电动车、快递、物流行业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核心城区个人电动车挂牌率达到95.8%,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已达90%。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主动对接城市建设、公共服务管理等部门,加强对辖区道路标识标牌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整改优化工作。7月以来,在城镇区共安装和更新交通标牌782块,施划交通标线3.7万平米,增设交通信号灯11处,完成173处信号灯的配时优化工作,设置交通隔离栏、防撞设施、爆闪灯等其他设备675处。

鄂尔多斯市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大警示大教育大曝光”“文明交通志愿劝导”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营造严管严控氛围;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协助民警开展交通劝导;组织违法行为人参加交通体验活动,参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深入路面一线,宣传创城工作举措。截至目前,全市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平台曝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300余起,邀请记者深入路面一线30余次,核心城区交通志愿者人数达到650人,违法行为人参加交通体验活动2000余人次。

下一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聚焦创建工作核心任务,坚持“对标先进、追赶超越”的工作理念,拿出“唯旗必夺、勇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持续深化“五型交管”建设,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环境,引导交通参与者提升文明意识,以“一盔一带”、“礼让斑马线”等文明交通活动为抓手,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整治力度,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忘我的工作,全力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鄂尔多斯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李青)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