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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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97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8-24

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赤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纪实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注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

近年来,赤峰市司法局在赤峰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以“四个坚持”为突破口,紧盯重点、突出亮点,聚焦便民利民高效服务,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举措,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上半年,赤峰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82件,同比增长8%;全市范围内试行《经济状况说明书》,申请案件以告知承诺方式代替出具经济状况证明;提供上门服务96人次;市本级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95件,同比增长241%。

宣传现场。林凤摄

彰显公平正义

赤峰市法律援助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子里感受到公平正义。

赤峰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环节工作程序、制度及服务标准,健全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和服务质量评估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和投诉报告制度。该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通过第三方评查案卷,对案件质量评估和反馈,及时查找不足,能够客观、有效保证案件质量。对于诉讼案件,要求指派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承办,对于承办援助案件有积极性的新执业律师,要求指派一老一新两名律师,采取以老带新,由经验丰富的老律师传帮带新律师,既保证案件质量又鼓励新律师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下一步,该市将探索组建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专家库,创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方式,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重点督办,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

赤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鞠文林说:“赤峰市司法局结合《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细化服务流程,规范操作,‘闭环式’处置,编制了《赤峰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指南》,制定了《一次性告知书》,规范了‘绿色通道’,健全完善了案件受理、指派、办理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指派时间,实现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孤寡老人等贫困人员,通过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提供上门服务,对确需在外地申请援助的,积极协调有关法援机构,确保群众获得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21年以来,累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0余件,得到受援人一致好评。”

释放民生情怀

宣传现场。林凤摄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就是让困难群众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

鞠文林表示,“赤峰市法律援助工作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基础网络建设。健全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动‘一站式’‘零距离’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

赤峰市司法局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别是重点关注因疫情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同时,认真办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探索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并印发了《赤峰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工作规定》,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此外,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除实体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还开通了网络咨询、热线咨询、留言咨询、蒙汉双语等咨询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咨询需求。2022年截至目前,全市接待法律咨询13657人次,受理援助案件3782件(其中民事2032件,刑事1717件,行政33件)。

赤峰市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开设高质量、高水平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实行“贴心服务”“零差错服务”等规范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并全程做好案件的跟踪、督查、反馈等工作,确保援助案件维权效益最大化,力争让每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体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折射法治之光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赤峰市法律援助工作就是立足于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赤峰市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促进便民工作常态化。具体工作中,打造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平台,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除市县两级中心外,依托乡镇司法所、机关单位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83个,依托村居法务室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2436个,有效拓宽了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受援群体可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同时,简化受理审查程序,推行经济状况告知承诺制,制作并试行该市统一的《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书》,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依据《法律援助法》、自治区相关文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尽援优援”,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鞠文林说:“赤峰市司法局以打造‘法援惠民生’品牌为契机,创新法律援助实践活动。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节维权宣传月’活动、‘农民工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军人军属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老年人维权服务宣传月’活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同时,结合赤峰市司法行政系统实施的法律志愿服务进乡村‘1155’工程,‘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组织律师、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农村牧区一线,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截至8月底,已累计开展各类法律服务479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7件。集中攻坚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法律援助案件,克什克腾旗52名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被评为赤峰市‘十大法治事件’,赤峰市元宝山区227名受援人养老诈骗案件正在办理中。通过活动牵引和有影响力案件的成功高效办理,让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援助服务的同时,全面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经费保障有力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加强经费投入力度是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赤峰市坚持在高效保障上求突破,全面夯实法律援助工作基础,全力推动落实法律援助机构和编制。通过几年的努力,赤峰市本级和12个旗县区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均为司法局下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市共落实法律援助人员编制159个,平均每个法律援助中心配备4名专职人员。赤峰市积极主动协调,落实法律援助经费保障,除中央、自治区拨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专款外,将经费预算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2021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810件,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专项经费963万元。其中,市旗县区同级财政专项经费203万元,中央转移支付481万元,自治区转移支付279万元。编制人员和经费的高效足额保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务实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宣传工作凸显

鞠文林说,赤峰市司法局用好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做好宣传工作,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尽援、尽援优援”,并利用创新研发的“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八五普法知识竞答平台”等,加大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目前,八五普法竞答平台注册总人数36.7万人,参与答题活动320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公众知晓率和服务质效。为适应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多样化需求,依托“12348”微信公众号、《法治赤峰》栏目、互联网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典型案例,定期更新法律援助信息,不断拓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覆盖面,实现了让法律援助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良好社会效果。

自《法律援助法》颁布以来,赤峰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影响力。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之际,按照司法部要求和部署,该市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宣传月”活动,以“十个一”为主要宣传形式,突出十一个宣传重点,集中开展法律援助法“六进”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月活动,该市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42场次,解答咨询86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62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手册等2.3万余册,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挂图等170余条,对《法律援助法》和受理范围、条件等进行了有效宣传。

法律援助为民生,春风化雨济民困。“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多年来,赤峰市司法局秉持“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应援尽援”的工作理念,精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便民的工作举措,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为困难群众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林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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