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李永娟)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数字账户,通过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避免盲目采购、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该院充分运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实行“一物一卡”精细化和数字化管理,使资产从购买、领用、周转、报废、交回等情况全链条体现于系统内,实现了资产工具思维到数字理念的转变。为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该院严格按照“按需领取、交旧领新”的原则,主动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资产使用情况登记,形成清晰化、有序化、制度化管理。
此外,该院坚持谁使用谁管理原则,着力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检查,将维护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个人,通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有效延长了资产寿命,提高了资产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