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脚隼”。
内蒙古大兴安岭有一支生态警察队伍,他们常年守护着原始森林。近些年,随着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群众自觉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明显增多,警民携手一起守护生态安全。
近日,一位热心村民抱着一只翅膀受伤的鸟来到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公安局大杨树地区分局乌鲁布铁派出所。“小家伙”是在他家的仓库里发现的。当时,这只鸟扑棱着受伤的翅膀,村民担心它会受到二次伤害,就跑来交给民警处理。民警联系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进行了鉴别,确定受伤的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脚隼。
考虑到“小家伙”翅膀受伤严重,本地救治条件有限,民警和相关工作人员连夜将它送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动物保护站进行救治,待其养好伤再放归大自然。
深圳游客董先生在内蒙古自驾游期间,行驶到距离呼伦贝尔市根河市20多公里的防火公路上时,远远看见一只鸟“身姿优雅”地站在路边,见到行人和车辆也不躲避。
正当董先生好奇地下车查看时,遇上了途经此地的根河市民陈先生,两人商量了一下把鸟抱上车,就近送到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根河市分局约安里派出所。民警查阅资料比对,初步确认这只“傲娇”的“小家伙”叫苍鹭,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这只苍鹭精神状态良好,虽然腿部受了伤,但仍保持着“倔强”,民警买了它爱吃的小鱼进行投喂,等其体质恢复后放归大自然。
守护着原始森林的生态警察们懂得,保护生态环境只靠管控是不够的,更要把“护为主、防为上”作为积极运用的良策,所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同样重要。人们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生态环境才能越来越好,野生动物也会越来越多。
(杨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