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进入新时代,广大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为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呼伦贝尔市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1年2月,呼伦贝尔市启动新妇儿发展纲要编制工作,先后4次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呼伦贝尔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吴金哲介绍,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程序,先后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编制推进会、专家评审会,并进行规划衔接、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最终经呼伦贝尔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实施《呼伦贝尔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呼伦贝尔市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8月12日,呼伦贝尔市妇儿工委与妇联、发改委、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公安局等七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新《两纲》进行解读,并围绕各自职能职责介绍落实措施。
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领域
呼伦贝尔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乌兰托娅介绍,为更好地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新《两纲》参照国家、自治区新《两纲》分别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领域,充实完善了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成长,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
“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设置了树立新时代家庭观,落实家庭政策体系,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等方面内容;“儿童与家庭”领域设置了教育引导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建立平等和谐亲子关系,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发展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体系,加强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内容。
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均衡高质全面发展
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副主任孙德华介绍,呼伦贝尔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重要内容,从战略的高度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统筹起来。呼伦贝尔市发改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职能职责积极推进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的贯彻落实,“十四五”以来共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1.9亿元,支持3个医疗卫生项目、8个教育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就医条件,推动儿童享受优质均衡教育。在切实做好新《两纲》的贯彻落实方面,发改委积极谋划妇女儿童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撑,组织落实好《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牵头起草编制《呼伦贝尔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呼伦贝尔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主动聚焦保障妇女儿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营造儿童友好社会氛围,切实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均等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不断改善妇女儿童基础设施条件。
明确“儿童与福利”主要目标
儿童福利关系儿童健康成长,关乎国家和民族未来和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副局长龚韶茵表示,民政部门始终致力于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一月起大幅度提高保障标准,目前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900元、分散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达到1649元,237名孤儿、39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保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持续开展“孤残儿童康复明天计划”、“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开展医疗救治。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61名符合条件的孤儿每年提供1万元的助学资助,积极联合教育部门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全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四级联、“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地见效。新《两纲》实施后,民政部门继续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坚持儿童利益优先,持续做好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构建关爱保护体系、提升关爱保护水平。
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副局长卢盛欣介绍,“双减”政策出台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学校教育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并达到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目的,这个考虑和新《两纲》的宗旨是完全契合的。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两纲》,认真落实上级要求,优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推动适度集中办学管理,着力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建立以普惠性为主体、以公办为骨干的学前教育体系,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推动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鼓励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深化职普融通。
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质量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在对优化生育政策作出的重大部署的同时,强调要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健介绍,按照《呼伦贝尔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政策、培训、服务四个方面综合发力做好促进妇女就业创业、保障妇女平等就业。首先是全面落实妇女就业支持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扶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呼伦贝尔各民族妇女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脱贫妇女通过就业帮扶稳定增加收入,支持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第二,着力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业型女性劳动者。“十四五”期间,将开展大规模的职业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妇女,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第三,健全完善妇女就业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大招聘服务活动力度,通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线上线下专项服务活动,为妇女提供精准的人岗对接服务;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兜牢就业底线。第四是全力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加大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指导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和推动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期等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全力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积极促进妇幼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保障妇幼健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是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呼伦贝尔市卫建委副主任金玉平表示,新《妇女发展纲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针对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风险因素,强调落实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策略,降低疾病负担,促进健康。在全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过程中,强力推动农村牧区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保障妇女健康;在预防出生缺陷方面,强调落实三级预防措施的闭环管理,加强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服叶酸等一级预防措施,提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等二级预防能力,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等三级预防工作,充分维护了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从而保障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新《儿童发展纲要》从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到保障新生儿安全健康,从孕产期营养和促进母乳喂养到个性化营养指导,从重大传染病预防再到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从儿童疾病防治到儿童早期发展,形成一条连续、完整、全面的儿童健康服务链。
进一步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陈永庆介绍,为深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和新《两纲》,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及时处置家暴相关警情,积极开展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并全力开展专项打击。结合近期“唐山打人”事件,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重大恶性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发生,近期打掉一个跨省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行政处罚45人,有力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新《两纲》实施后,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零容忍”,依法及时有效打击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组织优势,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联管联控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社区法制辅导员、宣传员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反欺凌、反暴力、反性侵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