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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9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8-16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推广健身气功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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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近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健身气功推广普及二十周年总结会上,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被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内蒙古健身气功协会分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百县健身气功、太极拳(剑)线上交流比赛“优秀组织奖”和内蒙古自治区健身气功推广普及二十周年“突出贡献集体”。

自2019年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内蒙古健身气功协会合作挂牌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健身气功教学培训基地”以来,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牢牢把握戒治工作规律和戒毒人员康复训练需求,积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广普及健身气功。通过多年努力,健身气功在内蒙古各戒毒场所已得到全面推广应用,戒毒人员参训率达98%以上。

在健身气功推广普及中,内蒙古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依托全区13个戒毒场所健身气功教学培训基地和健身气功站点,与内蒙古健身气功协会及盟市健身气功协会建立覆盖广、支持强、沟通好的合作机制,逐步构建“硬件完善、组织培训、运行规范、科研合作、品牌内涵、活动交流、禁毒宣传、延伸帮扶”为核心的“八位一体”工作体系,加强科学化康复训练体系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累计培养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324名。

近年来,为加大推广和普及力度,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多次举办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人员健身气功比赛、展示活动,积极组织、选派民警队伍参与内蒙古自治区百县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全民健身日”、文学摄影征集等自治区品牌赛事和体育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各戒毒场所根据戒毒人员身心特点,因地制宜制定训练方案,利用“线上+线下”培训方式,科学指导戒毒人员习练,取得积极成效。健身气功教学培训基地建设相关信息被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家体育总局官网、搜狐网、澎湃新闻、内蒙古掌上12348等多家新闻媒体刊登报道,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下一步,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地统筹场所发展与安全,加强健身气功推广普及,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工作,在健身气功教学培训基地建设上持续发力,助力我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提质增效。 (武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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