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棋盘井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赢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杨某为其父投保后,杨某的父亲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子保险合同,总保费为1717元。之后,杨某的父亲被确诊为(胃体)胃低分化腺癌,经住院治疗,最终不幸去世,住院期间共花费162914元。父亲去世后,杨某多次要求某保险公司理赔,但某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官了解,双方当事人当时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涵盖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身份投保的就诊并结算的,赔偿比例为100%的条款,承办法官通过详细询问后认为此案可以进行诉中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经过多次释法说理。最终,被告某保险公司同意理赔,该起纠纷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打造高效、便捷、透明的多元解纷模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