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护航音乐节游客畅享平安曲操作不当车翻道下  交警救助群众致谢排查企业安全隐患  杜绝超载违法行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乌海交警走进夜市讲法规丰镇市交管大队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主题宣传进乡村引导村民守交规
第10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390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8-11

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现就强化摩托车管理,发布通告如下:

一、城区快速路、高架路主路、机场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从即日起陆续在新华大街、中山路、海拉尔大街、赛马场北路、北垣街、乌兰察布街、大学街、学苑街、敕勒川大街、鄂尔多斯大街、万通路、腾飞路、丝绸之路大道、展览馆东路、兴安路、哲理木路、昭乌达路、呼伦贝尔路、锡林郭勒路、通道街等20条城市主干路的部分路口、路段加装摩托车禁行标志。届时,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标志通行,合理规划出行路径,安全文明驾驶。

三、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受上述通行限制。

四、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针对摩托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驾驶、追逐竞驶、非法改装、“炸街”扰民等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着力维护城区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2022年8月11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