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第08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385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8-03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白文超:

本院受理郑永平申请执行白文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1901号执行通知书、开庭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刘增亮:

本院受理张生、刘晔丽申请执行刘增亮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08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阿圪登赛:

本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丰州路支行申请执行阿圪登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胡顺顺:

本院受理康红燕申请执行胡顺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0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内蒙古军诚精武拓展训练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刘乐乐申请执行内蒙古军诚精武拓展训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5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武广宇:

本院受理张恒申请执行武广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杨永刚、郑竹琴:

本院受理朱国平申请执行杨永刚、郑竹琴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武汉臣:

本院受理内蒙古蒙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武汉臣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5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周国钰、李抒默:

本院受理焦娟娟申请执行周国钰、李抒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17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内蒙古准兴重载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准兴重载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0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王国芳:

本院受理赵二亮申请执行王国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2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吴俊杰:

本院受理姜华申请执行吴俊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王国芳:

本院受理赵二亮申请执行王国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陈有琼:

本院受理原告李雅坤与被告陈有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502民初43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东郊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刘亮:

本院受理刘芳申请执行刘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6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祁美云、郝继锁:

本院受理刘生财申请执行祁美云、郝继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内蒙古拔山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赵恺、闫华:

本院受理张国强申请执行内蒙古拔山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赵恺、闫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6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张会鹏、马艳芳:

本院受理徐虎堂申请执行张会鹏、马艳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丁振敏:

本院受理夏永飞申请执行丁振敏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3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内蒙古乾鹏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孙素旺:

本院受理武建军申请执行内蒙古乾鹏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孙素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33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王晓东:

本院受理王成申请执行王晓东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3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银七十二:

本院受理范鑫申请执行银七十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3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张建军、武雪清:

本院受理张俊平申请执行张建军、武雪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36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张国庆、李东亮、武龙龙、任培凤、王刘宽、秦存鲜:

本院受理内蒙古高信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国庆、李东亮、武龙龙、任培凤、王刘宽、秦存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张国庆、李东亮、武龙龙、任培凤、王六宽、秦存鲜:

本院受理内蒙古高信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国庆、李东亮、武龙龙、任培凤、王六宽、秦存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6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云瑞东:

本院受理内蒙古金岭青贮玉米种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云瑞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3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王爱珍、陈占君、荆艳芳:

本院受理侯飞飞申请执行王爱珍、陈占君、荆艳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28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