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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84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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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605室业主王凯(身份证号码:1526291984******14)

您与我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18年9月14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上所写为C区)2号公寓6层605#房屋,房屋面积43.6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6105.09元/平方米,您已于2018年9月14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614室业主冯磊(身份证号码:1526291974******11)

您与我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17年7月14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6层614#房屋,房屋面积43.6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5982.42元/平方米,您已于2017年7月14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615室业主冯磊(身份证号码:1526291974******11)

您与我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17年7月14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6层615#房屋,房屋面积43.6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5982.42元/平方米,您已于2017年7月14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617室业主赵旭东(身份证号码:1501031975******18)

您与我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16年9月21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6层617#房屋,房屋面积33.83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6294.32元/平方米,您已于2016年9月21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701室业主窦志俊(身份证号码:1526221975******37)

您与我公司于2012年9月9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18年9月14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上所写为C区)2号公寓7层701#房屋,房屋面积33.83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6790元/平方米,您已于2018年9月14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704室业主武日辉(身份证号码:1501021978******31)

您与我公司于2013年5月4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7层704#房屋,房屋面积43.6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5978.97元/平方米,您已于2017年6月26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715室业主王海波(身份证号码:1501221984******22)

您与我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17年10月17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7层715#房屋,房屋面积43.6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6107.56元/平方米,您已于2017年10月17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805室业主徐俊龙(身份证号码:1501051988******56)

您与我公司于2012年12月2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16年10月14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8层805#房屋,房屋面积43.6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6026.59元/平方米,您已于2016年10月14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1002室业主张云荣(身份证号码:1501241987******21)

您与我公司于2013年5月5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17年3月7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10层1002#房屋,房屋面积48.58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6257.65元/平方米,您已于2017年3月7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1012室业主张忠华(身份证号码:1528241969******18)

您与我公司于2013年7月14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20年7月24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10层1012#房屋,房屋面积53.13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6328.28元/平方米,您已于2020年7月24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1015室业主杨春彦(身份证号码:1501221981******27)

您与我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20年6月12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10层1015#房屋,房屋面积43.6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6197.8元/平方米,您已于2020年6月12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1117室业主杨瑞春(身份证号码:1501221977******23)

您与我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21年3月11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11层1117#房屋,房屋面积33.75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6318.45元/平方米,您已于2021年3月11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1502室业主郭文俊/王娜(身份证号码:1501041983******16/ 1528221986******41)

您与我公司于2012年10月21日订立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及于2018年9月19日订立的《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恒泰盛都三区2号公寓15层1502#房屋,房屋面积29.27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价为7960.74元/平方米,您已于2018年9月19日办理入住手续。现您所认购的房屋所在楼栋大产权证已办理完毕,依据协议约定您应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并向我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但您至今仍未办理,致使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网签手续、支付剩余购房款等事宜至今无法办结。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购房协议、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房屋认购协议书》和《恒泰盛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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