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旺勋 通讯员张丽云)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兴安盟科右中旗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秉持善意文明理念,既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兼顾被执行人企业的利益。
近日,该院立案受理了高某、姚某、常某等28人申请执行内蒙古某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的案件,涉案总经济赔偿款200多万元。该院执行法官通过调查走访、约谈法定代表人的方式,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得知被执行人内蒙古某煤业有限公司已被内蒙古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且尚有收购债权约一千万元未付。经过不懈努力,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内蒙古某煤业有限公司的法人魏某多次沟通后,魏某最终同意此案涉及的款项从内蒙古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中扣除。截至2022年6月28日,共向28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还经济赔偿金2355269.34元,案件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