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丹)7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能源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局牢牢把握国家新能源的重大战略机遇,把加快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谋划布局、推进落实,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持续加大新能源项目建设力度。
据了解,截至6月底,全区新能源装机达到5653万千瓦,占全区电源总装机的36%,较去年同期提高了0.8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区新能源发电量6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占全区发电量的21.2%,新能源已成为我区能源供给体系的新亮点、新名片。
同时,为加快新能源多元化场景应用,推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建设,促进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能源局印发了2022年版《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自治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细则》《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细则》等三个实施细则,这三类市场化方式的主要特点是自发自用、高比例消纳新能源、基本不向电网送电。
三个实施细则整体框架结构基本一致,包括总则、申报条件、运营管理、申报审批、建设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七部分内容,各条款对有关内容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下一步,自治区能源局将结合项目实施情况适时对以上三个实施细则进行调整,陆续制定印发工业园区绿色供电、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等系列配套实施细则,全力推动市场化消纳成为未来区内新能源消纳利用的主要模式。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区建成市场化并网消纳新能源装机4000万千瓦以上,新增并网本地消纳新能源三分之二以上将来自于市场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