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缴隐患车辆夯实安全基石走村入户唠安全  交规宣传面对面深入社区开展宣传  倡导安全文明出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全力推进“百日行动”严查酒驾违法行为营造有序道路环境交警异地互检互查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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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82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7-28

清缴隐患车辆夯实安全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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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为全面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工作,深入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努力消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行动中,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各大队集中排查整治大型货车、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违法记分达到12分未参加审验教育等安全隐患。

行动中,各大队专门成立隐患车辆清缴小组,组织警力深入车辆所属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并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个人注册的大型货运车辆,各大队联合属地派出所走村入户逐一上门排查,通过书面告知的形式督促车主及驾驶人立即进行整改;对能如期办理检验、报废的车辆,限期驾驶人办理检验、报废业务;对逾期未报废的车辆,各大队依法公告牌证作废,依法追缴车辆,并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办理报废业务,严禁不见车不见人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对车辆损毁难以移动的,各大队积极协调报废回收企业上门办理报废手续,最大限度办好逾期未报废、未检验车辆隐患清零工作。

此外,各大队集中排查清理大型公路客运车辆、大型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等八类重点车辆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突出隐患,遏制“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最大限度地清除各类源头风险,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为提高行动效率,最大限度清缴隐患车辆,消除安全隐患,行动中,各大队主动会同辖区交通、应急、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上门开展隐患清理工作,构建“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各大队工作小组不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主动出击,必要时进行异地执法,做好隐患车辆清缴工作。7月13日,回民区交管大队民警利用公安综合平台成功排查到一辆停放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的达到报废标准的危化品车辆。大队工作组立即驱车前往,对车号为蒙A631XX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追缴,通过多渠道核查,现已成功锁定该车辆,并通知报废车厂进行回收,办理报废手续。

据统计,7月1日至20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注销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783辆,行动效果显著。 (王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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