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浩特讯 近日,阿拉善盟阿左旗人民法院首次将诉前司法鉴定办案新模式运用到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中,这在全盟尚属首例。
原告方在驾驶过程中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原告方负全部责任,原告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到指定汽修厂进行车辆维修,后保险公司认为汽修厂维修费用与其自行定损价格相差过大,且原告对被告保险公司作出的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持有异议,双方发生矛盾。原告将保险公司诉至阿左旗法院后,被告保险公司申请进行诉前司法鉴定。立案庭审查后,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目前,该案司法鉴定程序正在进行中。
今年以来,阿左旗法院将司法鉴定程序前置,变诉中鉴定为诉前鉴定,虽一字之差,但成效明显。诉前鉴定,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及证据优势地位有清晰的认识,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根据鉴定结果再立案,审理进程可明显加快;诉前鉴定过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案件更适用于简易程序,可以进一步节约法院人力资源。
全新模式的运用,是阿左旗法院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引导分流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的具体举措,也是主动融入盟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际行动。(汤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