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租赁”)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庆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兴业租赁已将其对附件“公告资产清单”中列明的承租人、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权益,包括不限于主债权、担保权以及由此衍生的全部权利、权益依法转让给内蒙古庆源公司。现兴业租赁、内蒙古庆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一、债权转让通知
自公告之日起,兴业租赁依法将以下不良资产债权(债权资产详见附件《公告资产清单》)转让的事实通知各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
二、债务催收公告
内蒙古庆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相应债权,现依法向各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继承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按照主债权合同/协议、担保合同/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向内蒙古庆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20层
联系人:段经理
联系电话:010-85937100
受让方: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林格尔云计算大数据创客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474911119 2022年7月22日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租金、违约金、留购价款,承租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违约金等债务按融资租赁合同/协议、担保合同/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承租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相关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