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工作新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该起案件的原告某销售公司为其房屋建筑等固定资产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财产保险。2021年11月,通辽市遭遇特大暴雪灾害,积雪造成原告房屋建筑出现层顶变形、外墙变形扩张、彩钢板大面积塌陷等,因理赔问题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
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服务企业发展,使案件尽快进入实体化处理,鉴定人员和诉前调解员多次深入现场进行监督、勘验。最终,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书》,通辽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予以司法确认,认为调调解协议有效,双方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满足当事人多元司法需求,近年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改革创新、前端发力,积极采用鉴定前置这一新机制,将司法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促进纠纷有效分流,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缩短了诉讼时间,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采取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相融合的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不仅赋予了司法鉴定新的生命力,也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资源,更便于当事人合理预判,有利于矛盾快速化解。 (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