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前身为集宁铁路运输法院,2009年7月更名为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并迁址到呼和浩特。2012年6月30日,正式划归国家统一司法序列,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该院案件管辖范围除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中发生的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以外,还增加了受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赛罕区、新城区、玉泉区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航空运输损害责任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
在30余年的审判工作过程中,该院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十九大以来,该院在新时代大刀阔斧迈进之时,深抓党建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传承、开放、凝心聚力作为党建工作的实在脉搏,确立了“重党建、抓队伍、强业务、提公信”的工作思路,以党建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蓬勃发展,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走出了自己的新路径。
呼铁法院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建、宪法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