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确保我区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有效进行,按照《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考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别是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毕力夫在2018年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批示要求,自治区司法厅警务督察处和司法考试处组成联合督察检查组,分赴全区各盟市司法局,对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考前准备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此次督察检查,由4个联合督察检查组对除通辽市司法局以外的11个盟市司法局,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的全部考试计算机必须保证百分之百能有效使用情况;全部考试工作人员必须百分之百接受培训情况;全部考场必须百分之百配备监控设备并实现联网情况;全部考点的双电路、供电车、备用电源等保电设施必须百分之百配置情况;全部考试机必须百分之百安装防窥膜情况以及全部考点考场必须百分之百实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等情况进行督察检查。(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