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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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6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7-19

包头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巡礼---

用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纪实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刘琪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近年来,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与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紧密联系,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包头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狠抓落实、依法履职,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方式,高效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全要素推进环境依法治理,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环境监管指挥中心。马成摄

深入企业执法。 马成摄

查看超低排放施工现场。马成摄

利用无人机监测环境。马成摄

“互联网+监管”

为环保执法插上“科技翅膀”

走进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度指挥平台,一个科技感十足的大屏幕非常吸引人们的眼球。只需轻点鼠标,全市污染情况便一目了然,既方便又快捷。这是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借助大数据推进环保执法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创新环境监管机制,服务企业,按照“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执法”的监管模式,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为基础,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在线监控、无人机等多种非现场监管手段,创立了“互联网+监管”立体式非现场监管体系,形成了24小时全天候的高压态势,确保排污单位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我们在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过程中,对于市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多采取高空视频和无人机现场查看相结合进行监控,真正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环境执法目标。”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高崇告诉记者。

今年年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通过高空视频在线监控时发现,某企业生产车间厂房顶部有“黑烟”冒出,少量逸散到外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将监控视频转办至属地分局,分局在接到通知后,迅速派出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发现,该烟尘逸散是由于工人工作时操作不当,从而造成少量烟气外泄。整个调查过程未超过2个小时,调查后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以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用非现场执法平台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对平台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精确制导”,调度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启动现场检查的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还对重点排污单位精准、精细、精确管控,在包钢、包铝、一电、华电等116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排放口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295套,主要对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安装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包钢工业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安装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做到了“应装尽装”。同时,该局还在全市的重点工业园区安装了40套视频监控设施,通过视频监控可以直观、及时地了解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情况,并可对企业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行为进行识别和取证。“配备了13台无人机,日常对全市重点企业及重点区域进行航拍,对露天堆放物料、河道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有效提高了包头市对排污单位的监管水平,针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真正做到不去现场就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助力企业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助推企业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形成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执法良性循环。”高崇介绍道。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的‘非现场’执法监管网络,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最严环保执法之路,实现了企业从不敢污、不能污到不想污的巨大转折。”包头铝业集团安全环保健康部环保科长孙志宽说。

据了解,2022年上半年,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非现场执法指挥平台检查企业500余家,排查问题隐患107个,预防提醒100多次。

“物联网+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在探索创立“互联网+监管”立体式非现场监管体系的同时,为解决包头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点多、面广、人力监管薄弱等问题,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从2018年开始,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将视频监控、卫星定位及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应用之路,2019年10月全面启动包头市工业固体废物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经过近两年的建设,2021年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破解了工业固废溯源过程中管理台账庞杂、混乱的难题,为全国首批“无废”城市试点在“物联网+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管理”方面进行了探索试验,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新模式。此外,在强化危废监管方面,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率先在自治区各盟市实现了全市域范围内的危险废物视频监控,有效降低了危废现场管理不足带来的污染风险。截至2022年6月底,系统共接入工业企业200家,其中固废产废企业51家,接收企业(包括固废贮存、利用、处置)103家、运输企业46家,共接入视频监控探头489个,进入系统车辆483辆。工业固废转移电子运输单超过233431条,转移量超过13276889.36吨。

多措并举

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开展环境监察、监测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领会“两高”司法解释,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开展的2022年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练兵活动中,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统一部署,利用非现场执法指挥平台对推送的10家涉水、涉气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筛选异常数据,准确锁定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为现场核查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此同时,该局还联合公安部门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联合检查,把落实“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要求与非现场执法比武进行结合,实现联合练兵。

在此基础上,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先后出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开展了《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为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地法律支持。

此外,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还制定了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开辟了环保举报问题微信客户端,及时办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依法执法,为包头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包头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内容。

“我局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实际,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铁军,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司法局的沟通衔接,准确掌握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工作新要求,执法工作新标准,形成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协同机制,用法治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曼坚定地说道。

据了解,2021年,包头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3天,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改善辐度位居第一,获批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2022年上半年,全市空气质量再上新台阶,空气质量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包头市正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轴、以法治建设为核心,抓好重点执法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工作,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贡献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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