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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7-19

我区各部门单位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试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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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为高质量实施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日前,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试行)》(以下简称《普法责任清单》),为各部门履行普法责任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普法责任清单》分为共性工作和个性工作两个板块。共性工作针对所有普法责任主体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个性工作立足各部门单位职责职能,突出工作特点,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部门单位作为普法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普法工作重点,涉及法律法规300多部。

《普法责任清单》的普法责任主体依照依法治区考核的责任主体范围确定,涉及全区82家部门单位和12个盟市,是自治区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提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质量的关键一招,为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夯基蓄势,对于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内蒙古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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