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恒泰盛都三区5号楼1单元1403室业主武永生(身份证号码:1501021979****2035)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5号楼1单元1502室业主得力格巴图(身份证号码:1501021961****4534)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5号楼2单元101/201室业主梁彦华(身份证号码:1501041963****0517)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5号楼2单元1201室业主王英才(身份证号码:1501021941****4535)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6号楼2单元1402室业主蔺健(身份证号码:1501041982****005X)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6号楼2单元2201室业主蔡思(身份证号码:1501211966****1036)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9号楼1单元1702室业主郝占奎(身份证号码:1501051973****1512)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11号楼2单元1602室业主李旭阳(身份证号码:2305061985****1125)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13号楼1单元1801室业主夏永辉(身份证号码:1504251981****0724)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14号楼1单元1501室业主袁志平(身份证号码:1501021956****0517)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14号楼1单元2401室业主张勇(身份证号码:1501021972****4515)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14号楼1单元3002室业主王金平(身份证号码:1501051979****9012)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致:恒泰盛都三区15号楼2单元1302室业主张红旺(身份证号码:1501051980****9055)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5日内携带《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据《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约定条款,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约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认购合同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