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位于祖国正北方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围绕依法决策对人民负责、依法履职为人民服务、行政权力受人民监督、工作效果让人民评判的工作思路,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强度推进,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之路上踏出了一个个坚实有力的足迹。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化简政放权、完善监督体系,不断丰富充盈着法治包头的内涵,让良法善治绘就这座城市的幸福底色。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君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北疆警地联动便民接待大厅。
进行法律咨询。
蒙速办工作区。
案卷评查。
颁发聘书。
普法宣传。
依法决策 让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从政府决策抓起。让政府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则要靠完善的制度作保障。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被提上了包头市制度建设日程。
2021年10月28日,包头市先行先试,建立了自治区首个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对市委、市政府研究事项和市政府行政决策及相关文件统筹实施合法性审查。通过不断探索,包头市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日臻完善、作用日益凸显。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已审核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等532余件,实现了对市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全覆盖,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合法性审查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环节,是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的安全阀。市政府常务会已经明确,对没有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议题实行‘一票否决’,会上一律不予通过。这就牢牢把住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关’。”包头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骥告诉记者。
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只是包头市着力提升依法决策质量水平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包头市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新包头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重要法律事务,制定实施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细则,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头市评查细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积极推行司法局长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探索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出台了包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出台了市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办法等系列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在市政府决策中发挥好前哨作用,在化解风险中发挥好预警作用,在服务发展中发挥好智库作用。市区两级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从2020年的35人增加到目前的145人,增长率达314%。仅2021年,法律顾问就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书130余份、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535条。
依法履职 让为民服务更有温度
不久前,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来电举报,称一物业公司收取的水费高于政府定价。执法人员在查处过程中发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该物业公司共计多收取商户水费56756.51元。
“物业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应给予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但考虑到该公司已经主动退还了违规收取的水费,所以对其适用了从轻处罚,作出了罚款4.5万元的处罚。”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盛江彤介绍道。
能够适用从轻处罚,得益于包头市启动的规范涉企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柔性执法工作。
据了解,为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包头市政府印发通知,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定范围内开展涉企轻微或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事项做出了统一规范,在加快实现精准执法、柔性执法的同时,让企业切实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今年,包头市继续推行柔性执法工作2.0版,持续扩大编制清单范围和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市23家市级行政执法单位梳理公布“免罚事项”275项,“轻罚事项”360项。共办理“免罚轻罚”案件8000余件,涉案金额783.93万元。与此同时,为落实和规范行政合规工作,包头市拟订了自治区首部《行政合规指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柔性执法”的创新举措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了温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则加大了权力“瘦身”的力度。
曾几何时,“盖尽了章、交遍了费、跑断了腿”是政务服务的一大顽疾。包头市聚焦转变政府职能,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健全依法全面履职的科学治理体系,用法治引领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数据最有说服力。近年来,包头市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动态调整公布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6872项,取消下放划转等1127项,全面实现市场准入“非禁即入”。两次清理市本级证明事项至71项,推行告知承诺28项,压减率达76.5%。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将1485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式综合受理”,受理率达100%;“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果案例荣获“2021年全国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创新奖”。
一个个数字、一项项举措,不仅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成为现实,更重要的是,引领了政府法治理念更新,撬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倒逼了权力规范运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强化监督 让依法用权更有保障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依法行政,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而监督则是保障。没有界限,权力就会无休止地扩张。包头市将强化行政监督、促进运行规范作为良法善治的重要抓手,通过健全监督体系编织起了依法用权的“防护网”。
去年12月31日,2021年包头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述职报告会落下帷幕,为期三天的报告会中,包头市政府36个部门向6000多名市民代表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这项被广大市民称为“三民”问政的创新举措,搭建起了政府与市民沟通、市民参与问政的良好平台,成为了包头市政府部门接受市民监督的又一张靓丽名片。
在日常工作中,包头市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评议。“十三五”期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14件、政协委员提案1165件,答复率均为100%。全市新增18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公开受理和解决群众、企业在大厅办事时遇到的“疑难杂症”。窗口成立以来,共收到反馈问题78件,办结率100%。
与此同时,包头市主动适应网络时代新形势,积极面对群众新需求,立足实际,锐意进取,把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了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急盼的最大增量。在自治区率先上线运行优化营商环境智慧监督平台,建立“营商环境码上监督”体系,全方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仅2021年就收到群众反映问题634条,解决589条,解决率达93%。打造“包头24小时警局”微信公众平台,凭借庞大的发帖量、访问量,成为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新渠道,通过网友的监督,“倒逼”政府文明规范执法,为健全监督制约体系镌刻下了最生动的注脚。
法治成果 让人民生活更有“质感”
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包头市创新改革,锐意进取,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得到稳步提升,释放出了实实在在的法治红利,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大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建设,运用大数据预测预防重大敏感问题纠纷,政府治理、社会调解、居民自治实现良性互动,刑事案件立案数、刑事案件警情数连续5年下降。
启动智慧城市建设,建成了智慧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数字底座。推动“蒙速办(包头站)”移动政务平台与各行业、各领域365个应用高效融合,蒙速办(包头站)APP注册用户超101.8万,成为自治区“掌上办”试点城市。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成796支社区网格化管理专班,依法保障疫情科学精准防控。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治理散乱污企业516家,全面推进禁燃区原煤散烧治理、高污染车辆管理和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等,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3天,改善幅度居全国第一。
建成了“1+9+85+806”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建成了自治区最大的法治文化广场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法治教育基地。建立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信访纠纷、房产物业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65个,形成市区镇(街道、乡)村四级调解网络大格局。深入推动“三调联动”工作走深走实,2022年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55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
如今,走进包头市,繁华街巷人们悠然安泰,美景环城一片秩序井然,这里的每一幕幸福安宁正讲述着这座城市法治为民的故事,诠释着这座城市法治为基的勃勃生机。紧跟法治中国的铿锵步伐,包头市蹄疾步稳,正阔步行走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康庄大道上,朝着全面建设高质量法治政府目标稳步前行,以法治的壮丽画卷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本版图片由王祯李锦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