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杀害出租车司机凶手18年后终落法网开展集中宣传  防范养老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当庭受审被判刑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铤而走险非法牟利二次酒驾上路被查  后悔不迭为时已晚见财起意深夜盗窃  形迹可疑当场被抓冒充“猎头”实施诈骗成功规劝嫌犯自首加油后恶意“逃单”男子被依法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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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1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7-08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当庭受审被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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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丹吉林讯日前,阿拉善盟阿右旗人民法院因疫情原因线上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为牟利,使用其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中国工商银行卡、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并办理配套的U盾、K宝,李某某将两张银行卡及配套的U盾、K宝卖出,出售银行卡非法获利人民币4000元,上述两张银行卡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另查明,被害人斯某某被网络诈骗人民币37899元,其中10000元被骗资金于2021年3月24日转入被告人李某某出售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被告人李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网络信息犯罪高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广大公民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切莫贪图小便宜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租售给他人进行转账,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池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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