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故障车占道停放。崔国利摄
6月25日11时,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尔沁左翼中旗大队协代中队民警巡逻至S207路51公里处时,发现在一级公路中间行车道上停放着一辆小型轿车,车窗开启,车内无人,车后未放置警示牌。路过的车辆纷纷避让,如果视线不好,或者一不留神,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巡逻民警立即将该车推至路边应急车道,并联系上驾驶人马某。马某说:车坏在了路上,无法移动,将车停在那里后,他就离开现场去找修理工了。
民警通过路面巡控发现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避免了故障车占道停放引发的交通事故。驾驶人的这一操作无视交通法规,没有安全意识,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示:夏季高温,驾驶人应及时检查车辆零部件及各项性能,以防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如车辆突发故障无法行驶后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若是夜间停车还要打开示宽灯、尾灯等,车上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并报警求助,一定要牢记保命“九字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绝不可将车辆停在行车道上。 (崔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