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科技助力强化酒精检测监管坚定信念铸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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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6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6-30

健全机制科技助力强化酒精检测监管

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对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闭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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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以智慧应用为抓手,开发“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酒检监管系统”)、建设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及监管平台,利用科技化手段对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闭环监管。

为规范全区公安交管部门酒驾醉驾案件办理工作程序中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取证工作,加强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工作的日常监管,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制定了《全区驾驶人血液物证监管工作推广应用实施方案》,通过明确工作目标、组织领导,细化总队、支队、大队三级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全区驾驶人血液物证监管工作。2021年10月,针对个别社会检验鉴定机构干扰交管部门对涉嫌酒驾醉驾案件的正常侦办,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印发了《对外委托检验鉴定机构信息备案管理工作规定(试行)》,通过社会化检验鉴定机构备案制度,将鉴定不准确、不规范的社会鉴定机构列入黑名单,暂停委托业务,同时抄报司法部门,倒逼检验鉴定机构提高工作质效。2021年底,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调查取证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管理规定 (试行)》《驾驶人血液物证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工作检查要点,规范了血液样本存取登记台账,保障了酒检监管工作的高效运转,形成了监督闭环。

为强化内部监管,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指导全区160个大队建成统一标准的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为各大队物证室统一安装监控设备。目前,全区各级专职监管员可以通过视频巡查APP实现24小时全时段监管,对监测设备离线、画面异常等情况及时进行预警处置。2022年1月,“酒检监管系统”开始试运行,对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血样提取、保存、送检等环节进行监管:醉驾取证环节即时上传醉驾现场证据及位置信息,并录入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数值;采血机构对驾驶人进行采血,即时上传血样照片及位置信息;存取血样通过各交管大队血样专用物证室进行登记并上传系统;送至社会化检验鉴定机构即时上传位置信息及交接照片;检验鉴定报告出具后拍摄报告照片并录入检测数值。同时,该系统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与“检验鉴定机构检测数值”进行比对,针对“醉与非醉”临界阈值案件、呼气检验与血检结果差值较大案件进行预警,实现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全流程闭环监管。为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该系统还增加了“疑似公职人员”“疑似企业老板”等重点人标签和“拒绝呼气式检测”重点事件标签。2022年3月,该系统正式运行,目前累计录入系统案件共计6975起,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针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先后下发三期《关于全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监管系统异常情况的通报》,组织全区各支队对血液酒精检测报告值与呼气值偏离较大的1538起醉驾嫌疑案件进行核查,高风险案件数量比试运行阶段下降48.6%,系统优势逐渐显现。

为加强酒驾醉驾案件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监管工作,2021年10月,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开始筹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交管业务分中心,培养专业检验鉴定人才,开展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工作。2022年3月,该局培养的4名警务技术民警经公安部审核认证,取得公安机关鉴定人理化检验资格。目前,依托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组建的交管分中心已初步组建完成,累计抽检高风险案件187起。自驾驶人血液物证监管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上下协同联动、坚持创新导向,建立总队、支队、大队三级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通过科技化手段加大了酒检监管工作的力度,实现了酒检取证工作全流程闭环监管,系统优势和震慑效果不断显现,有效震慑了社会化检验鉴定机构乱象,有效遏制了血液酒精含量检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公安交管部门执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刘芳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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