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通报表扬2021年度“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先进集体”和“全区优秀人民监督员”的决定》,赤峰市司法局荣获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先进集体,冯骥才、陈玉民等5人荣获“全区优秀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在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在监督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防止司法腐败、促进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赤峰市司法局扎实开展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监督员充分有效履职,起到了规范司法活动、扩大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为“平安赤峰”“法治赤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认真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履职。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统一部署,该局完成了赤峰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任了34名人民监督员。该局严格按照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工作,在监督的过程中,强调监督程序和回避事项,提前提醒监督方法和技巧,推动监督员要敢于监督、规范监督。同时,根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的反馈,对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填写《人民监督员履职登记表》,努力促进人民监督员公正履职。2021年以来,赤峰市人民监督员累计开展案件监督评议111件,参加案件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138人次。
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服务和管理。该局为了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有效管理,在司法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宣传人民监督员的动态信息,同时建立人民监督员微信工作群,方便互动沟通;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与检察院联合印发《赤峰市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专项,并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档案、信息台账和案件卷宗档案,对其政审考察情况、参加案件评议情况等计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做好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的培训工作。为提高人民监督员的案件监督能力与质量,该局联合检察院共同举办了赤峰市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培训班邀请检察院的案管办人员围绕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检察机关的性质和机构设置、人民监督员的发展历程、《规定》的主要内容、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并组织观摩了检察院组织的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培训结束后,学员们普遍反映对开展案件评议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加强沟通协调,保障人民监督员能够充分履职。该局与检察院建立了定期联系机制,及时与检察院分享相关信息,同时司法局和检察院的相关负责同志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联席会议,就如何履行人民监督职责、业务培训、考核管理等进行研讨。一直以来,赤峰市司法局认真做好全市人民监督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各项活动,加强沟通联络,不断增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与认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权利,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赤峰市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强市级人民监督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努力营造新时期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市级人民监督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焕发人民监督员制度活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助推“法治赤峰”建设。
(林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