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林业机关积极进行生态修复。刘帅摄
本报讯(记者金丽通讯员刘帅)“我愿意缴纳毁坏林木修复费19831元,用来赔偿被我砍伐的76株白桦树,并委托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林业和草原局代替我补种树苗。今后我绝不再破坏草原,积极保护草原生态,同时看到破坏草地、滥挖草药的行为也一定坚决制止。”日前,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林场牧民李某为自己擅自砍伐破坏国家林木资源的行为表示悔意并立志改正,该案是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并调解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同时监督林业机关积极进行生态修复。
今年6月,鄂温克旗锡尼河林场牧民李某为了方便自己拉草,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将76株白桦树伐倒。经鉴定,被毁坏的林木修复费用为19831元,李某破坏鄂温克旗锡尼河林场林木的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4月,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赔偿林木修复费19831元。随后,该院对该起公益诉讼案展开调解。
调解过程中,李某对自己毁坏林木的行为后悔不已,当场与检察机关达成调解协议,表示愿意一次性缴纳毁坏林木修复费用。由于被毁坏林地原址修复难度大、费用高,李某还主动提出要求检察机关委托第三方鄂温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在鄂温克旗维纳河林场人工造林26.2亩,用苗2889株。
调解结束后,李某针对草原上滥挖野生药材的行为以及产生的危害向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他表示,通过这次调解,他不仅深刻认识到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也激发了积极投身草原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为司法机关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建言献策。目前,鄂温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已将2889株树苗补植复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