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霞: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君与被上诉人武林霞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2022)内01民终302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1日
托克托县盛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天幕集团总公司北京幕墙工程分公司与被告朱传凯、托克托县盛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民初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1日
内蒙古金币文化有限公司、王维平、杨书群、崔发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九州支行与被执行人内蒙古金币文化有限公司、王维平、杨书群、崔发旺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作出(2022)内01执异67号执行裁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6月21日
李德胜、冯海霞、李珍、李和叶、高二生、李鲜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技支行与被告李德胜、冯海霞、李珍、李和叶、高二生、李鲜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207民初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