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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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59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6-17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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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日乐吐: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舍伯吐奔腾商行与被告格日乐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1民初4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6月17日

卜悦海: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张永春建材装潢商店与被告卜悦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1民初16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7日

佟长荣: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张永春建材装潢商店与被告佟长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1民初16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6月17日

包文强: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太平种子化肥农药经销处与被告包文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1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6月17日

海国权: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白宝龙农资经销处与被告海国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1民初18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6月17日

王美红:

本院受理原告吴套特格与被告王美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1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王美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吴套特格借款本金10000元;二、被告王美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吴套特格利息13481.07元[13400元(10000元×年利率24%÷12个月×67个月,从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81.07元(10000元×月利率0.0128元÷30天×19天,从2020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20日)],并继续支付从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12月1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吴套特格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计452元,公告费400元,合计852元,由被告王美红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6月17日

陈青明:

本院受理的(2022)内0521民初2871号原告张凯与被告陈青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9100元,利息3083.08元,本息合计:12183.08元;2.要求被告给付从2022年3月29日至至实际清偿之日起,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的利息;3.要求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7日

白龙: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白宝龙农资经销处与被告白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1民初18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7日

王雨富: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雨富、王栋栋、王小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221民初26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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