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惠心)6月15日,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新闻办召开。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妇联等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就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答记者提问。
在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方面,自治区高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全区通过单独设立或加挂牌子等方式成立“少年法庭”34个,5个中院设立独立建制少年审判庭、2个盟市实现两级法院少年法庭挂牌全覆盖,2021年新增机构比例达80%以上;在此基础上,坚持少年审判精细化管理,打造专门工作室3个、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1个、联合学校、社区、嘎查村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护苗工作室”148个,拓展了少年审判司法职能。
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方面,全区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家庭监护缺位等问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制发“督促监护令”600余份,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向监护人提出针对性要求,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较多、城乡结合部等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发生性侵案件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托管班等的监督力度,助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设平安校园。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及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坚决督查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的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问题及苗头能够及时发现和稳妥处置。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